欧宝·(OB)体育APP下载10月20日,分表计电系统再次发现一家企业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我分局依法进行了处理。
安平县蓝星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现有浸(喷)塑生产线四条,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停产百分之五十,即两条生产线日分表记电系统小时用电量分析显示,蓝星公司在10月20日上午8时至下午4时实际停产一条线,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我分局依法安平县蓝星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造成污染排放所需供的电开关阀门进行了查封。
希望各工业企业认清当前严峻形势,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真正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坚决落实好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坚决做到规范运行、达标排放,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我分局将持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安平县环境监控平台及VOCS预警预报系统的运营和维护,及时应对预警提示,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严厉打击。